《東張西望》潘梓鋒涉打傷鄒兆霆案准簽保守行為了事 官提醒要好好珍惜

港聞
更新時間:14:48 2021-12-02
發佈時間:11:37 2021-12-02
潘梓鋒(左)離開法院時與資深大律師清洪握手。
潘梓鋒(左)離開法院時與資深大律師清洪握手。
TVB節目《東張西望》主持潘梓鋒今年8月在將軍澳因感情糾紛打傷《愛.回家之開心速遞》的演員鄒兆霆,被控一項傷人罪,案件今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控方提簽保守行為處理,主任裁判官錢禮准被告自簽1000元及守行為36個月,另付堂費500元,從保釋金扣除。法庭下令被告不得企圖作出暴力行為或威嚇別人,特別是事主鄒兆霆。

裁判官表示被告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是極之僥倖,提醒潘要好好珍惜今次的機會。

控方指考慮到案件性質及事主已康復,故同意不提證供起訴,以簽保守行為處理。辯方由資深大律師清洪出戰。

被告同意的案情指,被告與藝人吳紫韻及鄒兆霆為同事關係,被告自2019年2月與吳交往,至今年7月關係轉差分手。案發當日被告到訪吳家中,當時鄒亦在場。被告與鄒爭執,激動下拳打鄒的頭部數下,吳嘗試調停不果,被告再推鄒埋牆,大力扯其左耳。吳見狀哭起來,被告始停止襲擊。鄒其後往將軍澳醫院求醫,驗出左眼眉及左耳有3處撕裂,共須縫10針。鄒並在翌日報案。

被告被警方上門拘捕時稱「我無打人」,並在錄影會面中保持緘默。

報稱表演藝人的39歲被告潘梓鋒(本名潘國基)被控於2021年8月6日在將軍澳海翩滙一單位內非法及惡意傷害鄒兆霆。

法庭記者: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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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