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張西望》潘梓鋒涉打傷鄒兆霆案准簽保守行為了事 官提醒要好好珍惜
更新時間:14:48 2021-12-02
發佈時間:11:37 2021-12-02
發佈時間:11:37 2021-12-02
裁判官表示被告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是極之僥倖,提醒潘要好好珍惜今次的機會。
控方指考慮到案件性質及事主已康復,故同意不提證供起訴,以簽保守行為處理。辯方由資深大律師清洪出戰。
被告同意的案情指,被告與藝人吳紫韻及鄒兆霆為同事關係,被告自2019年2月與吳交往,至今年7月關係轉差分手。案發當日被告到訪吳家中,當時鄒亦在場。被告與鄒爭執,激動下拳打鄒的頭部數下,吳嘗試調停不果,被告再推鄒埋牆,大力扯其左耳。吳見狀哭起來,被告始停止襲擊。鄒其後往將軍澳醫院求醫,驗出左眼眉及左耳有3處撕裂,共須縫10針。鄒並在翌日報案。
被告被警方上門拘捕時稱「我無打人」,並在錄影會面中保持緘默。
報稱表演藝人的39歲被告潘梓鋒(本名潘國基)被控於2021年8月6日在將軍澳海翩滙一單位內非法及惡意傷害鄒兆霆。
法庭記者:陳曉欣
建立時間11:03
更新時間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