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
01月01日
歷經8年談判,RCEP于2020年11月15日簽署,經過各方共同努力,于2021年11月2日達到生效門檻。RCEP的生效實施,標誌著全球人口最多、經貿規模最大、最具發展潛力的自由貿易區正式落地,充分體現了各方共同維護多邊主義和自由貿易、促進區域經濟一體化的信心和決心,將為區域乃至全球貿易投資增長、經濟復蘇和繁榮發展作出重要貢獻。
中方將全面和充分履行RCEP義務,高質量實施協定,擴大對外貿易和雙向投資,不斷穩固和強化產業鏈供應鏈,持續改善營商環境。引導地方、產業和企業利用好協定市場開放承諾和規則,更好把握RCEP帶來的市場開放機遇。商務部將會同有關部門,持續做好RCEP培訓工作,支持自貿區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強化中國自由貿易區服務網功能,為各地方、各行業和廣大企業高水平實施協定做好指導和服務。
中國將與RCEP成員方一道,積極參與和支持RCEP機制建設,為RCEP經濟技術合作作出貢獻,共同推動提高協定的整體實施水平,持續提昇區域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將RCEP打造成為東亞經貿合作主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