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修訂)條例》已全面實施,禁止進口、再出口及為商業目的而管有象牙。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指,禁售象牙是全球大勢所趨。

黃錦星表示,香港禁售象牙是保護大象里程碑,並指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禁售象牙是全球大勢所趨,又指保護全球生物多樣性,環境生態更健康,市民的生活亦更安康。他指,早於2016年12月,政府已公布淘汰本地象牙貿易的政策,條例給予寬限期至去年12月31日。寬限期現已屆滿,代表香港全面禁售象牙,並指已加重罰則以加強阻嚇。

根據《條例》,除「古董象牙」外,本地象牙貿易由即日起全面禁止。任何人士如非按照《條例》的規定進口、再出口或管有象牙,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1000萬元、監禁10年及充公有關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