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長官林鄭月娥早前表示,在出席下星期三立法會第一次大會時,將公布政策局改組細節,據了解,屆時林鄭除公布政策局改組外,還包括地區行政改革。
地方行政包括區議會、互助委員會、業主立案法團等。究竟如何改動整合,的確是一個難題。昨日就有消息傳出,政府決定分階段解散逾一千六百個互助委員會,部分互委會最早須於今年七月一日前解散。民政事務總署回應指,民政事務局經審視後,決定終止互委會計畫,決定背後的主要考慮是互委會是否仍有效發揮原有的功能。民政事務總署指,各互委會須根據其最近一次獲批准豁免於《社團條例》(第151章)註冊的日期,於指定日期前解散。如批准日期為二○一九年一月一日之前,便須於二〇二二年七月一日之前解散;如批准日期為二○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則須於二○二三年一月一日之前解散,地區民政事務處已於昨日去信所有互委會,說明相關的行政安排。
林鄭擬下周三交代改革方向
互委會一向是建制派的「陣地」,對於政府打算解散互委會,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觀塘區議員顏汶羽表示,現在互委會已經偏離本身所成立時的目的,「聽前輩講,以前仲做埋巡邏、保安」,現在則主要是在屋邨管理諮詢委員會反映意見,認為不論是改組或廢除互委會,最重要是全面檢視地區諮詢架構,而非局部檢討。工聯會議員麥美娟亦指,政府改革的考慮或是因為近年在地區組織的選舉政治化,指互委會成立的目的是使住戶建立睦鄰和互相幫助的精神,認為不論改革或廢除互委會與否,最重要是能否體現相關的精神。
顏汶羽又表示,現在地區諮詢架構「五花八門」,有互委會、區議會、邨管會、分區會、防火會、滅罪會,每個諮詢平台既有重複之處亦有獨特之處,在地區行政上,應該全面檢視和諮詢後再制定新機制。但他認為,業主立案法團和互助委員會是「兩碼子的事」,業主立案法團是業主的代表,代表執行大廈的決策,而互委會是諮詢架構。
民主派收「中間人」方案
有民主派前區議員就指出,最近有「中間人」透露,是有內地學者向中央政府提出,將互助委員會、區議會,以及業主立案法團,全部取消,改組成一個地方諮詢架構,而相關地方諮詢架構只會是間選或委任,目的是盡可能取消所有選舉,相關方案只待拍板。有資深民主派人士則認為,業主立案法團的取消或改組,牽涉到《建築物管理條例》,若需要整頓,最容易的方法就是,將宣誓引入至業主立案法團。
民主派這個「消息」,據聞是討論中的其中一個方案,但最終採納那個方案,則仍在探討之中。不過,有建制中人就關注,林鄭若下周三提出改革地區行政,會否又是她的爭取連任「政綱」呢?
杜良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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