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營學校新聘任教師下學年起須通過《基本法》測試,教育局以先導形式舉辦首輪測試,今日舉行。記者以考生身分應考,發現全卷15題未考核有關《香港國安法》及完善選舉制度的題目,亦沒有關於人大釋法、《基本法》附件等,較常見於公務員《基本法》測試出現的題目。
記者今早應考編號為11的試卷,較特別是其中三題,考核《基本法》涉及教育政策的相關條文,即佔全卷題目的五分之一,包括136條有關特區政府可自行制定教學語言、經費分配及考試制度等政策;包括教育、科學、文化等民間團體和宗教組織,按148條與內地相應團體和組織的關係以何原則為基礎,以及按149條可與外地和國際組織保持和發展關係。
其餘題目則涉及區徽圖案、非中國籍或有外國居留權的永久性居民,可佔立法會當選議員上限、居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等《基本法》條文。
記者應考的粉嶺官立中學試場,校方安排考生於禮堂應考,設約150個座位,按考生座位上的標籤所示,共安排6個場次,即最多共900人應考。現場所見,出席率約7成。試場要求考生填寫健康申報表及掃瞄「安心出行」程式。
教育局的教師《基本法》測試,與公務員事務局《基本法》測試看齊,限時20分鐘作答15題多項選擇題,答對8題或以上始算及格,當局下月將舉行第二輪先導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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