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今日(8日)提醒市民,就中心正跟進的其中3宗新型冠狀病毒初步陽性檢測個案,相關居所已作出限制與檢測宣告。中心強烈提醒相關住戶必須配合限制與檢測宣告行動。任何人士如未能出示檢測結果電話短訊,或佩戴手環以證明接受強制檢測,即屬違反強制檢測公告,可處定額罰款5,000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或限制與檢測宣告即屬犯罪,並可處第四級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
第1宗個案涉及一名3歲男病人,居於銅鑼灣木星街18號縉景臺第一座,於銅鑼灣禮頓里6號香港靈糧堂幼稚園就讀,最後上學日期為1月3日,近期沒有外遊。他於2021年12月31日與個案12821於陸田園餐廳吃早餐,1月4日獲安排入住竹篙灣檢疫中心,1月7日出現發燒,同日採取的樣本檢測結果呈初步陽性。他就讀的幼稚園因有另外3名學童出現上呼吸道感染病徵,會納入強制檢測公告,以排除感染新冠病毒的可能性。中心亦已建議該校進行清潔並停課至少14日。
第2宗個案涉及一名71歲女病人,居於北角雲景道50號富麗園B座,是一名退休人士,近期沒有外遊。她曾於1月3日到訪個案12825和12880的辦公地點。她沒有病徵,她根據相關強制檢測公告於1月7日到社區檢測中心進行檢測,結果呈初步陽性。她曾於2021年7月8日及8月9日在香港接種兩劑新冠肺炎疫苗(科興)。
第3宗個案涉及一名39歲女病人,居於東涌逸東街8號逸東二邨信逸樓。她於香港國際機場擔任兼職機艙清潔員,近期沒有外遊,最後上班日期為1月6日。按其工作性質,她須進行頻密定期病毒檢測,她於2021年12月11日至2022年1月4日期間的10次檢測結果均呈陰性。她1月7日出現發燒、疲倦、肌肉痛等病徵,同日到北大嶼醫院求診並提供深喉唾液進行檢測,其後亦到機場流動檢測站檢測,結果均呈初步陽性,其深喉唾液檢測Ct值約17。她曾於2021年6月28日及7月22日在香港接種兩劑新冠肺炎疫苗(復必泰)。
政府今晚將上述病人居住的大廈(銅鑼灣木星街18號縉景臺第一座、北角雲景道50號富麗園B座和東涌逸東街8號逸東二邨信逸樓)作出限制與檢測宣告,並會增加於同一大廈居住或工作人士的強制檢測次數。同時,他們於潛伏期到訪的地點亦會納入強制檢測公告。任何於指定期間曾身處上述指明地方內的人士,須在指定日子接受強制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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