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海外聯誼之家(香港)有限公司及其3名管理層因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沒有依時支付工資及勞資審裁處的裁斷款項予多名僱員,被勞工處檢控。案件於2021年12月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聆訊,並於今日(10日)結案。該公司及上述人士承認控罪,被判罰款合共192,500元,以及須共同及個別支付尚欠僱員約76,000元的款項。
上述公司沒有按《僱傭條例》的規定,在5名僱員的工資期完結或僱傭合約終止後7天內支付共約25萬元的工資。該僱主亦沒有在勞審處裁斷款項到期後14天內,根據判令支付約33萬元的款項予7名僱員。該公司所觸犯的上述罪行,是在其管理層的同意、縱容或疏忽下犯有的,故有關人士亦被檢控及定罪。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有關判決向所有僱主、公司董事、經理及相關負責人員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責任遵從《僱傭條例》的規定,在法定期限內發放工資給僱員,以及按照勞審處或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的判令支付僱員裁斷款項。勞工處不會容忍上述違法行為,並會嚴厲執法,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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