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中風、心肌梗塞病史的七旬翁2016年因急性腦中風入住屯門醫院治療,臨出院前疑出現嘔吐及血含氧量下降,搶救後不治。死因庭今就事件展開6天聆訊,由死因裁判官黃偉權處理,不設陪審團。死者女婿供稱,外父原本打算安排回家度假,但兩日後突然嘔吐,及後出現心臟停頓,搶救一番後不果,但急救醫生卻稱「醫生係人,唔係神」便離開,事後也無解釋死者情況急轉直下的原因。
死者陳良河2016年8月25日因急性腦中風及吸入性肺炎送往屯門醫院,在急症室接受治療後情況穩定,9月3日轉往復康病房,兩個多月後原獲准出院回家度假,但於11月16日晚突然嘔吐,其後血含氧量下降,數小時後心跳停頓,搶救無效,翌日(17日)凌晨1時36分宣告死亡,終年70歲。
死者女婿、本身為註冊醫生陳伯顯供稱,死者2014年曾患急性心肌梗塞,事發前有十多年糖尿病病史,且接受過「通波仔」手術,並需服用薄血丸及糖尿病藥物。心肌梗塞康復後,死者一直活動自如,能夠照顧自己。
而入院當日早上, 死者因感到頭暈和嘔吐而送入屯院,獲診斷患急性腦中風及吸入性肺炎,送入內科病房治療後情況穩定,肺炎完全康復,清醒且能自行呼吸。陳相信死者入院前中風導致吞嚥困難,或因此造成異物進入氣管,引發吸入性肺炎。及至9月3日,死者轉往復康病房接受相關治療及訓練,以改善因中風所致的手腳乏力及吞嚥困難。
陳續稱,經過差不多兩個半月的復康治療,院方於11月14日通知家屬可以安排死者回家渡假(Home Leave)。但兩日後,院方突指死者情況轉差,當晚6時半左右死者嘔出黃色液體,其妻子一直陪伴在側,直至9時許才離開病房,當時護士承諾如有任何情況,會即時通知家屬。惟死者幼女數小時後,即翌日凌晨收到院方電話,指死者情況危殆,但無交代其他事情,不久後再接到院方電話,稱正在施行搶救但不果,家屬要求繼續搶救,並在10分鐘後抵達醫院。
陳憶述,當時見到一名女醫生及數名護士正為死者施行心外壓,女醫生呂慧翔交代死者出現心臟停頓,惟搶救一番後依然無效,並稱「搓咗好耐都救唔翻,醫生係人,唔係神」。家屬要求繼續急救,但呂醫生並沒有理會便離開。其餘護士則繼續施心外壓近半小時,死者最終於1時36分宣告離世,呂醫生之後也無解釋死者情況急轉直下的原因。陳事後與死者主診醫生胡佩儀會面,得悉死者離世前兩小時血含氧量下一度降至低於正常水平的百分之85。陳最後指,家屬前年年底收到相關排版紀錄,但發現內容與屯院在事發半年後寄出的投訴回覆信有多處出入,質疑院方有所隱瞞。
時任屯院急症室部門主管、顧問醫生鄧耀鏗則指,死者入院當日報稱頭暈、多次嘔吐、口齒不清、右手麻痺,經檢查後發現他曾於2008中風,2014年則患急性心肌梗塞。鄧為死者進行電腦掃面,發現其腦部有小血管病變,懷疑是左邊缺血性中風。但由於當時已經過了靜脈血栓溶血劑的「黃金3小時」注射時間,故將死者轉往內科病房治療。他解釋,靜脈血栓溶血劑若果在病徵出現後相隔太久才注射,未必能夠達到打通血管的效果,也會增加腦部出血的風險,因此當時與腦內科團隊商討後並無注射溶血劑。
屯院內科及老人科副顧問醫生胡佩儀供稱,死者入院後曾患急性胃炎,及在磁力共振掃描下證實左腦急性中風,接受藥物治療後情況改善。死者其後接受中風後復康治療,轉往復康病房。經過治療及訓練,死者可在兩個人用中等程度攙扶下、以步行架走動,不過其吞嚥仍有困難,需插鼻胃喉輔助。
死者情況惡化當晚,胡並不在場。但胡依照牌板紀錄撰寫報告,指死者當晚發低燒及心跳快,血含氧量下降至百分之85。院方為死者提供氧氣、靜脈注射抗生素及皮質類固醇,並照X光後發現其肺部右下方「花咗」,後期出現心臟停頓。胡認為,若按照當日醫療紀錄及肺片結果,死者有機會患吸入性肺炎,解釋死者或因腦中風,肌肉不協調而出現吞嚥困難,食物、口水分泌物等進入喉嚨均會導致肺炎。
屯院註冊護士陳柏樺指,死者出事當晚7時許獲護士長鍾美松告知死者嘔吐,而鍾已經處理。其後,陳柏樺留意到死者胃喉掛在三角架上,即代表胃喉已經鬆脫、且已受污染需要更換,不過死者與其妻對於是否需要換喉未有共識。考慮到死者剛剛嘔吐,換上新喉或會造成對其造成刺激,陳柏樺諮詢資歷較深的護士後,最終未有替換胃喉。
至8時50分,死者妻子告知死者發冷,陳柏樺帶同儀器檢查其維生質素,發現死者持續發燒及心跳較快,其間負責接更的護士黃錦麟到場協助,二人見死者血含氧量下降至百分之85。陳柏樺同意該數值偏低,但強調當時已經將情況告知黃,及提醒對方需要通知醫生,他之後便下班離開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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