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司機休班後身分逆轉,由司機變乘客,日前乘坐巴士期間,疑未及時按鐘,致巴士過站不停,他錯失下車時機,疑感不滿,突然倒地躺在下層車廂通道,並指責駕車司機扭軚急轉彎導致他倒地,同車另一名亦變身乘客的休班巴士司機目睹事件兼拍下片段,指責倒地的休班司機陷害同行兼「呃工傷」,有關片段及後被人放上網公開,有網民質疑倒地司機影響行車安全,要求巴士公司徹查事件。

一段全長五分十四秒的短片,前晚開始在網上廣泛流傳,片段可見一輛新巴在行駛期間,一名戴眼鏡及鴨舌帽的男子躺在下層近司機駕駛室旁的走廊,繼而大喊:「我好痛依家,我籮柚好痛,我同你講我條腰有問題,我早兩日去完急症,我話畀你聽,你依家整親我!」

大喊條腰有問題

未幾一名報稱同是巴士司機男子一邊以手機拍片、一邊說:「我見到晒,你自己喺度跌低……你唔好屈個司機」,倒地男子則稱「我都係(巴士)司機嚟㗎,我自己知自己事」,拍片司機則繼續作出指責:「我一定會做人證……大家司機,你喺度玩野」,倒地司機怒稱「關你乜事,我依家好唔舒服」,拍片司機說:「我唔代表法律,不過可以做人證,你喺度玩野呃工傷!」

拍片司機願做證人

擾攘多時後,該輛N680路綫的巴士停在港澳碼頭,駕車司機走出駕駛室致電上司請示,其說法指倒地司機在天后清風街上車,當駛至中環德輔道中巴士站期間,對方要求下車,但因已駛過了巴士站,他於是說下一站才可下車,結果上演「躺地」一幕。

網民要求徹查事件

片段在一片吵鬧中結束後,大批網民紛紛轉載及評論,有人稱倒地司機為城巴司機,又指「無賴就係無敵」,也有人稱倒地司機涉嫌影響巴士行駛安全,要求巴士公司徹查,若有人違反公司規例應作處罰,甚至追究其刑責。

根據香港法例第二百三十章《公共巴士服務規例》第三十五條13A(1),任何乘客或擬成為乘客的人均不得故意阻礙或妨礙巴士司機或任何獲授權的人,或故意分散他們的注意力,也不得導致他人受傷、不安、煩擾或不便,違者即屬犯罪,可處第二級罰款(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

新巴及城巴發言人表示,事件發生於本月七日上午約七時的N680號綫巴士上,該輛新巴駛經干諾道中時發生一宗爭執事件,會按照既定程序處理及配合警方調查事件。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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