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兩名前保險代理,訛稱10份保單由其中一人處理,串謀詐騙一間保險公司佣金共逾75萬元。兩名被告今日(12日)在法庭承認控罪。區域法院法官譚思樂將案件押後至2月9日判刑。田德浩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譚文燦則獲准以現金保釋。
田德浩,47歲,宏利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宏利)前高級分行經理,以及譚文燦,56歲,宏利前保險代理,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田德浩另承認5項偽造罪名,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1條。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田德浩案發時任職宏利高級分行經理,譚文燦為其下線代理。若售出宏利產品,經辦保單的代理會獲發放佣金,而其上線經理則會獲發上線經理管理佣金及/或獎金。
宏利2017年12月接獲10份由田德浩提交的保單申請表,申請表看來由9名人士簽署為投保人,並由譚文燦簽署為經辦代理。宏利其後就有關保單向譚文燦發放經辦代理佣金共逾47萬元,並向田德浩發放上線經理管理佣金共約28萬元。
廉署調查發現,二人曾協議在田德浩獲取的保單申請中,填報譚文燦為經辦代理。惟譚文燦並沒有銷售該10份保單或與相關投保人會面。涉案首期保費均由田德浩安排向宏利支付,而譚文燦則將他從該公司收取的佣金轉交予田德浩。
若宏利知悉該10份申請表載有虛假資料,則不會承保及發出該等保單,亦不會向譚文燦及田德浩分別發放佣金及上線經理管理佣金。
相關保單投保人中,5人確認從未申請有關保單,而田德浩在他們不知情下偽造相關申請表。宏利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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