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顧問專家委員會昨日開會後指出,目前本港雖然未有兒童劑量(即每劑10微克)復必泰疫苗供應,藥廠沒有申請降低接種年齡門檻,但經審視,建議容許為5至11歲兒童接種成人復必泰疫苗的三分一劑量,作「標示外使用」,並參考相關科學委員會建議推行接種計畫。

委員會成員之一、政府專家顧問、中大呼吸系統科講座教授許樹昌今早在電台節目上指出,以「標示外使用」為兒童接種三分一劑量復必泰疫苗,在技術上無問題,因相關做法在兒科已沿用多年。

他提到,目前在港使用的兩款疫苗,在海外已有大量小童接種,證明能產生抗體,而且指接種三分一劑量復必泰,兒童出現心肌炎的機會低。他稱,兒童接種後或會出現針口痛和低燒等反應,若接種兩劑,每劑相隔8至12周,在大腿位置打針,相信誘發心肌炎的機會將大為減低。

談到天水圍新都綜合醫務中心,早前為36名市民接種超出建議使用日期的復必泰疫苗,許樹昌認為,接種過期少許的疫苗問題不大。由於接種復必泰疫苗後,一般於兩星期會出抗體,4星期後抗體水平最高,建議當局可在1個月後,為受影響的人士驗抗體,若證明疫苗仍有效,則無須額外再接種另一劑。

立即下載|全新《星島頭條》APP: 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