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虐「毛孩」脫離險境,只因他打通一個電話。退休警員鄭先生前年途經元朗一所村屋,發現有唐狗被拴在鐵柱上,前肢沒法着地,被逼通宵「罰企」,於是致電通知愛護動物協會,該會人員經調查後相信有人虐畜,隨即報警求助,警方不久拘捕涉案狗主,並救出受虐唐狗。事後獲頒「好市民獎」的鄭先生呼籲,市民若遇上懷疑虐畜情況,應立即舉報,絕對不能視而不見:「因為動物也是生命!」

記者:林家希

「我以前是警察,很明白市民舉報的重要性。」年屆七十的鄭先生,十三歲開始投身社會,曾在酒樓、製衣廠及啤酒廠等任職,因自幼好憐憫、行公義,有志除暴安良,成年後隨即投考警員並獲取錄,退休後享受平淡生活,不料前年六月某日偶然目睹狗隻受虐,隨後更因其舉動獲獎。

村民不願投訴怕惹麻煩

鄭先生憶述,當天往探友人途經元朗某鄉村期間,發現有唐狗被綁在一所村屋的鐵柱上,前肢沒法着地,當刻並無為意,未料隔日早上途經上址,發現狗隻仍然維持同樣姿勢,不時將前肢依靠旁邊牆身,狀甚痛苦,而且尚未天亮及大雨滂沱,令牠全身毛髮濕透,加上其身材偏瘦,懷疑長期受虐,「稍為有良心的人看到這一幕,都會不忍心。」

雖然狗隻受虐多時,但鄭先生說唐狗沒有吠叫哀鳴,相信已被綁了較長時間,或經常受到如此對待,已習以為常,經詢問居於該村的友人後得悉,該狗隻經常被人綁至前肢離地,但村內居民不願投訴,「怕事後被人找麻煩」。

確定有人涉嫌虐畜後,鄭先生隨即致電愛護動物協會,愛協未幾派員到場了解,經初步評估現場環境,認為有虐畜成分,遂通知警方到場調查,警員拘捕涉案狗主,並救出受虐狗隻,交由愛協暫時照顧,事後他獲警方頒發「好市民獎」嘉許。

盼市民遇罪案勿視而不見

警方偵查罪案有賴市民舉報,曾在警隊刑偵及交通部等部門工作的鄭先生對此有深刻體會。他提到,往年某夜與同袍在大帽山截停一輛小巴,有車上乘客指他們全是朋友,準備去吃消夜,看似無可疑,幸好有乘客冒着危險大叫「佢哋有刀㗎」,揭發小巴遭匪徒騎劫,他與同袍隨即制服兩名打算逃走的疑犯,但餘下一人逃脫,其後在附近引水道將其拘捕,事件正好反映沒有市民舉報的話,匪徒有機會逍遙法外,希望市民遇到罪案時保持冷靜,並在安全情況下報警,「如果選擇視而不見,可能會有更多受害者。」

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動物罪案警察專隊主管黃頌權督察表示,前年六月六日接獲愛協轉介一宗涉嫌虐待動物案件,涉案男狗主在警誡下,承認基於狗隻頑皮及進食排泄物等原因,於是綁起牠以示教訓,他最終被判殘酷對待動物罪成,被判處一百二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對於鄭先生舉報揭發案件,黃頌權說他表現機警,值得讚賞,「若無人舉報,狗隻長時間被吊起,或會造成嚴重後遺症。」

同類疑似虐狗事件去年二月馬鞍山亦有發生,有婦人將一隻狗連頸帶吊在樹上,又不停搖晃樹枝,有人聲稱因狗隻肥胖懶做運動,故將牠綁於樹上搖動協助減肥。被問到如何區分善意的對待和虐待動物。

傷害寵物心靈或涉虐畜

黃解釋,有人將拍打寵物視為教導方式,亦有人拋擲寵物玩耍,但其實有關行為若令動物受到不必要傷害,已構成干犯殘酷對待動物罪,警方會從多方面調查有關案件,包括將動物帶至愛護動物協會進行檢驗,以了解其身體狀況,專家亦會撰寫報告,分析動物的精神狀態和身體語言,「即使動物身上未有損傷,我們亦會考慮其心理層面,如主人的某些行為令動物害怕,對其造成嚴重的心理影響,也可能涉及虐畜成分。」

黃強調,受虐的動物無法親自交代案情,故該類案件十分依靠客觀環境取證,例如閉路電視片段及目擊者口供,呼籲市民如發現有動物懷疑受虐,應即時通知警方及相關拯救動物組織,並提醒市民珍惜動物生命,切勿向牠們施虐。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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