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16日)長洲發生罕見奪命意外,一名56歲男子停泊電動三輪車後搬貨期間,在車斗上的5歲外孫女墮地,頭部重創不治,事件再令人關注電動車安全。長洲分區特遣隊今日(18日)下午約4時45分在區內進行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的執法行動,警員在長洲中興海傍街與中興街交界發現一名男子懷疑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遂上前截查。經初步調查後,遂拘捕該名23歲姓關本地男子,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時沒有第三者風險保險及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被捕人已獲准保釋等候查,須於二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行動中,警員扣查該部涉事的懷疑電動單車,並將稍後作檢驗。

警方重申,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警方會繼續加強執法行動,以保障市民安全,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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