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統計處今天公布去年(2021年)12月份的消費物價指數。月內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較對上一個月升2.4%,較去年11月份的相應升幅(1.8%)為高。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後,該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按年升幅(即基本通脹率)為1.4%,亦較對上一個月(1.2%)為高,這主要是由於外出用膳、外賣費用和電費升幅擴大所致。

在各類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組成項目中,月內錄得按年升幅的類別為電力、燃氣及水,上升54.2%、衣履價格上升8.7%、交通價格上升4.1%、外出用膳及外賣價格上升3.7%、耐用物品價格上升2.1%、基本食品價格上升1.9%、雜項服務價格上升1.0%、煙酒價格上升0.6%。

至於月內錄得按年跌幅的消費類別為雜項物品,跌幅1.1%、住屋價格跌0.5%。

政府發言人表示,去年底出現的第四波本地新冠疫情,導致外出用膳及外賣費用比較基數擴大;能源相關項目價格升幅進一步加快,衣履和交通等個別主要消費物價指數組成項目價格升幅亦較為顯著。不過,其他主要消費1項目承受的價格壓力仍然溫和。去年全年合計,基本消費物價通脹率平均為0.6%。

展望將來,政府預期由於環球通脹高企和物流因疫情而受到干擾,外圍價格壓力或會進一步增加。然而,由於本地新一波疫情對部分與消費相關活動造成影響及本地成本壓力仍然有限,短期內基本通脹應會大致維持受控。政府會繼續密切留意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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