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屆行政長官選舉將於3月27日投票,距今僅餘2個月。政府至今仍未刊憲公布提名期。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對於提名期何時開始,按照法例,目前仍有空間,稍後會公布。
根據選舉事務處去年10月提交立法會的《2022年行政長官選舉的實務安排》,提到擬特首選舉的提名期定於2月15日至3月2日,共16天。早前有報道指港府推遲了特首提名期的刊憲安排。
林鄭月娥今早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距離法例規定公布提名期的時間仍有空間,政府會按法例規定進行相關工作。至於已有人宣布參選特首,被問她會否考慮爭取連任,林鄭月娥未有回應。
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行政長官選舉投票已確定於3月27日舉行,據指由於法例規定投票日與提名截止日相距最少21日,即提名期截止時間最遲是3月6日;而開始提名的日子則最遲是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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