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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日透過網上形式,出席政府中學校長協會舉辦的聯校教師研討會,向超過1300名官立中學的校長和教師講解《憲法》和《基本法》的關係,及維護國家安全和完善選舉制度的重要性。

鄭若驊首先透過法律位階圖,闡述《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並指出《憲法》在1982年加入了設立特別行政區的相關條文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大)於1990年4月4日按《憲法》作出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和通過《基本法》的決定,《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區的憲制基礎,讓「一國兩制」得以全面貫徹落實。她強調大家必須尊重「一國」為基本前提,「兩制」才能繼續枝繁葉茂。

鄭若驊接著解釋,《香港國安法》是根據《憲法》賦予全國人大的權力所制定,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她亦藉著這個機會澄清外界對《香港國安法》下保釋安排和指定法官的一些誤解,並且重申香港特區有憲制責任,應當盡早完成《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

鄭若驊指出,國家安全首要是政治安全,全國人大按香港實際情況完善選舉制度的決定,擁有堅穩的法理基礎,為「愛國者治港」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去年12月順利完成的立法會換屆選舉,充分體現廣泛代表性、政治包容性、均衡參與性及公平競爭性,推動香港實現良政善治。

至於民主發展方面,鄭若驊重申香港特區是回歸後在中央的支持下才開啓了民主的新紀元,《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和第六十八條清晰定出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達至普選的目標。她又引述歐洲人權法院的判詞及聯合國大會的多次決議,闡明世界上不存在單一的民主模式,每個地方均有權按各自情況塑造自身的民主願景。

透過今次講座,鄭若驊期望教師能進一步了解《憲法》、《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和完善選舉制度,從而向學生傳授正確的知識,培育具有國家觀念的明法守禮新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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