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第5波疫情持續嚴峻,政府圍封部分樓宇強檢、亦有人被送到竹篙灣隔離檢疫,惟他們未能向僱主出示病假證明,或被視作缺勤、曠工而遭扣薪扣假。労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在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會議中表示,目前《僱傭條例》對病假定義,並不包括強制檢疫,無論是被送入檢疫中心抑或原地隔離,皆不會視作病假,強調須待修例才可解決問題。他又指政府正研究修例,將因強制檢疫而不能上班視為病假,有需要時會提交立法會審議,又說會從速進行相關工作。
會上,多名議員議員促請政府修例,將接受強制隔離的僱員列作病假,為其發出證明。選委會林振昇表示,衞生署在2003年「沙士」肆虐期間曾就同類情況作出有指引,並會為此發出病假證明,質疑當局目前因新冠病毒感染人數眾多而退縮;教育界朱國強建議政府在「防疫抗疫基金」中,承擔中小企對員工的病假薪金津貼;民建聯何俊賢則指,中小企資源並非無限,政府需主動作出支援,企業才有資源體諒員工。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回應指,現時當局正處理相關求助個案,亦會用心思考防疫基金的資源運用。他表示,明白到時間緊張,但相關修例需經過政府內部研究及立法會討論等程序,當局會認真分析。
另外,委員會主席陸頌雄稱,對於食物及衞生局未有派員出席今次會議,感到強烈不滿及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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