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將於2月23日公布新一年度《財政預算案》,而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將於4月8日及11日至14日期間,舉行為期5天合共21節特別會議,詳細審核各部門開支預算。

在特別會議舉行前,各委員可就開支預算提出書面問題,由有關部門負責人員以書面作答。基於時間和資源有限,政府在接獲由財委會秘書轉交的問題後,會優先回覆首3,300條問題,其後在會上進行口頭質詢。

根據安排,財政司司長在立法會宣讀《預算案》演辭後,同時會就《撥款條例草案》進行二讀並中止待續,交由財委會審議。財委會之後召開特別會議審議,其後財委會主席會向立法會提交報告,撥款法案亦會在立法會大會上恢復二讀及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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