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牛頭角淘大工業村時昌迷你倉四級大火致2名消防員殉職,包括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及消防隊目許志傑,死因研訊今續。死者許志傑的急救醫生指,許送院時已經沒有心跳,體溫更高於中暑溫度,且發現呼吸性及代謝性酸中毒的問題,代表身體機能及呼吸系統受影響,最終搶救逾一小時後宣告死亡。
當時負責搶救許志傑的時任聯合醫院急症室醫生蕭啟文指,許在2016年6月23日晚上7時35分送抵醫院,當時已經無法自行呼吸,體溫高達攝氏40.6度,即超過中暑溫度,推斷他在火場被救出時的體溫更高。急救人員用冰袋、風扇及水為其降溫,同時施行心外壓,及注射腎上腺素等藥物。惟許一直無法回復自發性血液循環,人員最終延至9時10分放棄急救及宣告許已死亡。
蕭續指,許送院後隨即進行血液測試,發現呼吸性及代謝性酸中毒,血液酸度高於正常水平,反映缺氧導致身體機能及呼吸循環受影響,其呼吸問題亦令體內二氧化碳含量積累。此外,許血液鉀濃度偏高,相信由橫紋肌肉溶解及細胞撕裂所造成。他解釋,許在高溫下工作可令橫紋肌肉溶解更容易出現,誘發呼吸系統及多重器官衰竭。
蕭又補充,許送院時,急症室未有即時收到關於許的個人資料,無法確定其姓名、年齡、病史等,僅知道許在火場內暈倒,其後從醫療紀錄得知許生前有吸煙習慣,每天吸食半包煙。不過蕭在消防處一方追問下,同意即使院方沒有第一時間收到上述資料,也不會影響醫治方式。
勞工處職業安全主任林慧貞曾就事故撰寫一份報告,她指翻看跨部門提供的資料後,認為火場迷你倉間隔不一,由胡同及狹窄的交叉巷組成,但迷你倉門上了鎖無法得知入面存放的物件,令消防員救火有一定困難。綜合各方面資訊,兩名死者皆因在火場內工時過長以致事故發生。緊急救援程序MayDay曾延遲或沒有啟動,情況不理想,不過她同意當時消防員已在進行搜救行動。針對死者張耀升入火場時,其「衛士」個人防護裝置、對講機等裝備沒有嚴格跟從指引,上級也無明確指派相關長官擔任入口指揮官。
林又指,消防處需要加強訓練,令消防員勇於執行MayDay。勞工處案發前曾三次巡查涉案迷你倉的工作環境,其中僅一次就出口照明發警告。被問到事後有否作出跟進,林回應稱部門下次巡查便會跟進,強調勞工處有相關機制。她認為僱主有責任跟足指引保護好僱員,但就無法明確指出在今次事件中,政府、消防處抑或當日的指揮官才是擔任僱主的角色。
案發於2016年6月21日,牛頭角道淘大工業村第一座3樓時昌迷你倉起火,30歲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及37歲消防隊目許志傑撲火期間昏迷,送院後相繼離世。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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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