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署表示,一名法律援助律師初步確診新冠肺炎。該名職員在金鐘道政府合署26樓法援署總部上班,最近沒有外遊紀錄,對上一次當值日期為2月4日,體溫探測正常,負責審批民事法援申請,期間沒有接觸公眾人士,工作時一直有佩戴口罩。
法援署關閉設於金鐘道政府合署24樓的申請及審查科總部辦事處、25樓的諮詢及申請組,以及26樓的民事訴訟第一組辦事處,以便安排為相關地方進行全面清潔及消毒,期間所有相關辦事處的法援署職員在家工作。巿民如需提出緊急民事法援申請,可到位於九龍旺角聯運街30號旺角政府合署地下的九龍分署辦理。
法援署表示高度關注新冠病毒病情況,並已提醒所有人員須注意個人衞生,時刻提高警覺,如發現身體不適,必須馬上求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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