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及衞生局常任秘書長(衞生)陳松青指,「疫苗通行證」的執法安排,將分為主動和被動形式;其中在超級市場、商場、百貨公司、街市或市集等人流較多的處所,將採用被動執法形式,市民未必可以逐一出示「疫苗通行證」,但獲授權的執法人員將抽樣要求處所內的人士出示證明。

陳松青又補充,本身三分二顧客必須打針的D類食肆,每枱人數限制會減至4人,並2月10日開始試行疫苗通行證安排。而其他食肆目前不符合疫苗通行證要求,即B類及C類食肆,政府會寬限至2月24日為止繼續營業,但每枱最多2人。而疫苗通行證實施後,全港只會有1類食肆繼續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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