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明日起禁止兩個住戶以上的跨家庭聚會,惟巿民對當中的細節有疑慮。食物及衞生局常任秘書長陳松青在電台節目中舉出多個例子解釋,包括一些上門服務,例如上門剪髮等,只要不涉及第三個住戶,不會違反規定。

另外,照顧者亦獲得豁免,陳松青補充說只要照顧者不是純粹探訪,便不會計入住戶限制之內。所以無論是兩個來自不同住戶的長者,同處一私人處所,而他們各自有不同住的照顧者同行;或是身體殘障或孕婦等,可能需要多於一位照顧者上門照顧,均可獲豁免。不過,若長者有數名子女,他們均已成家立室、各自屬於不同的住戶,他們對訪長者家中,便會被視為「跨住戶聚集」。

他又指,制定緊急規例是要向市民發出明確訊息,表明疫情嚴峻;而提高違反強制檢測公告的定額罰款至1萬元亦屬迫不得已,盼提升阻嚇力。他呼籲市民切勿輕視衞生防護中心個案追蹤辦公室的能力,強調當局如發現有人確診而事件涉及跨家庭聚會,定會嚴正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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