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已停刊的《蘋果日報》6名前高層連同3間相關公司,早前分3案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刊印、發佈、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兩罪。案件早前提訊時,3間涉案公司一直無公司代表,故押後至今午於西九龍法院處理公司情況。一名由據悉獲公司董事指派的代表今出庭,並由資深大律師郭棟明擔任法律代表。《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兼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應控方要求,將3間公司押後至2月24日作提訊日,屆時將與黎智英、《蘋果》6名高層一併提訊,繼續進行交付程序。

郭資深今指,今日提訊的三間公司被告《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AD Internet Limited委任文姓代表出庭,自己則擔任法律代表。羅官交代案件進度,即去年12月28日提訊日期間新增及修訂控罪,以及下次提訊日的日期。法庭書記隨後向文讀出控罪,文表示明白。

郭資深關注3間公司面對的新增控罪是否屬交替控罪,另要求控方於控罪內容中披露更多詳情,交代何為煽動刊物。控方代表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回應指,律政司兩項控罪均會提告,又謂相信控方呈交的交付程序文件能夠解答辯方的疑難,另申請把3名公司被告加入其餘7名被告的交付程序,及一併於2月24日作提訊日,獲羅官批准。

記者在庭外追問文姓代表的中文全名及身分,惟文拒絕回答提問。據了解,涉案3間公司正在進行清盤程序,但文並非清盤人,而是由公司現任董事局指派;郭資深則由郭葉陳律師樓委任。

3案10名被告為73歲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AD Internet Limited、59歲前社長張劍虹、47歲前總編輯羅偉光、55歲前主筆楊清奇、51歲前副社長陳沛敏、57歲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馮偉光及51歲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同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在香港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於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及其他人,一同串謀刊印、發布、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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