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的「童樂居」爆發轟動虐兒慘案,至少39名嬰幼兒受虐。繼早前23名職員被起訴後,再多一名49歲女職員涉襲擊一名2歲女童,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將案件押後至3月21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被告獲准以10000元現金擔保,期間不得離港並須住在報稱地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返回案發地點、不得直接或間接聯絡控方證人、接觸或騷擾院舍內所有職員及兒童、不得參與照顧兒童的工作,以及每周到警署報到2次。
被告陳綺雯報稱幼兒工作者,她被指於2021年12月21日在旺角砵蘭街387號地下「童樂居」內,作為2歲女童V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而故意襲擊V,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他們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法庭記者: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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