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舌癌的六旬吊車操作員4年前入住屯門醫院,其間由一名學護獨自為他抽痰,三周後死亡。死因研訊今續,涉事女學護供稱當日抽痰時,欲把抽痰管放進喉嚨造口的喉管但發現「有嘢頂住」。她拉出抽痰管未見異樣,但不久後死者突然吐血,猛烈咳嗽及面色發紫。學護又指,當時由護士監督約兩周後便可自行抽痰,承認違反院方指引。
現為瑪麗醫院護士的葉美麟,案發時為東華學院學護,並在屯院外科病房實習。她指最初加入外科病房時,抽痰均在護士教授及監督下進行,一至兩周後便可獨自抽痰,並曾在護士監督下為死者湯權抽痰約5至6次,及後開始獨自抽痰,平均每個更分會抽1至2次。而每次進行量血壓、鼻胃喉餵食時,葉都會觀察死者造口喉管有否鬆脫,但僅限於目測,盡量不會用手指檢查。
葉憶述,死者出事當日(即2018年8月4日)與平時一樣,大力咳嗽,並用手指著造口位置表示要抽痰。她如常用眼觀察接駁喉嚨造口的喉管,確認無礙後便把長約20厘米的抽痰管放入造口喉管。惟抽痰管進入造口喉管約8釐米深後,卻發現「有嘢頂住」。葉見狀立刻把抽痰管拉出,抽痰管沒有異樣,造口喉管亦無鬆脫。但當她再次放入抽痰管時,死者突然猛烈晃動身體,又作狀想拉扯鼻胃喉。葉隨即叫附近的男護士張港耀,張趕上前協助,同時間死者吐血,咳嗽越發猛烈,面色疑因呼吸困難發紫。其他醫護上前協助,葉按張指示去拿氣管造口氧氣罩後,便被調至負責其他工作。
家屬一方指出,根據院方指引,每位學護都必須在護士監督下抽痰。葉回應稱當時對於相關指引並不知情,事發後才閱讀指引,確認內容列明學護在進行包括抽痰在內的高風險程序時,需由護士陪同。她在死因裁判官何俊堯提問下,承認當時與其他學護獲准獨自抽痰,違反指引守則。
死者湯權於2018年7月23日因舌癌復發入住屯門醫院接受手術,並在頸部開設臨時氣管造口用作定期抽痰。同年8月4日,由一名學護獨自抽痰後突然昏迷,送至深切治療部搶救,延至同月25日證實死亡,終年61歲。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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