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去年6月19日,與警方在旺角區採取聯合行動時,發現一名夜總會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9(1)及9(2)條,以及沒有確保涉及處所運作的所有員工已經接種第一劑疫苗規定,於是向有關人士提出檢控。夜總會負責人昨日(1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監禁10日。

食環署提醒餐飲處所及相關處所負責人,違反上述規例者即屬干犯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食環署強調,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確保餐飲業務及相關處所負責人遵行規例及指示的要求,並呼籲他們繼續支持抗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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