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得悉,一宗串謀詐騙案被告的辯護大律師昨晨在家中進行快速抗原檢測呈現雙紅綫(初確)後,竟仍然親自到法院,向主審暫委法官黃國輝表示「我初確了」,嚇得在場的主控官及負責案件的警務督察等人目定口呆,黃官立即質疑該名楊姓大狀明知自己初確,為何仍要親到法庭「播毒」。

消息指,參與是宗串謀詐騙案的主控官,和辯方律師等人都不禁受驚,事後立即自行快檢,希望不會與該染疫大狀因同在一個庭內短短時間而不幸「中招」。現未知該名涉嫌違反第五九九章的《預防及控制疾病規條》的大狀,是否自己駕車抑或乘交通工具前來或離開荃灣裁判法院。
成立群組自救交換消息

據悉,本周一(二月二十八日)負責在東區裁判法院處理初級聆訊的主控官「染疫」,結果當日坐在該主控官隔離的辯方何姓大律師也因此而染上新冠病毒。有大律師對本報透露,無論司法界,律政司或法律界都多人「中招」,但相關部門沒有公開身分或出現過那個法院,他們只好「自救」,成立多個大律師WhatsApp群組,以交換消息,希望在群組呼籲曾經於本周一到過東區裁判法院的同袍,能盡快做檢測,免連累家人。

大律師又指,司法機構今次遲來的「停擺」,為部分刑事大狀可算是喜訊,但事實上部分已進行的聆訊,由主審法官自行決定繼續或中途腰斬,亦是令人費解。難道司法公義可以凌駕公共衞生,公共衞生才是公眾利益。
消息稱,律政司刑事檢控科近日發生「爆疫」,有數以十計的檢控官及職員先後初確或確診,大部分檢控官雖已在家工作,但基於要出庭「打官司」,也要返律政司拿取大批法庭文件等。

此外,香港大律師公會昨向一千六百名成員發出緊急電郵,表示位於高等法院的大律師公會秘書處再有職員「染疫」,辦事處將於下午三時關閉,請各成員於傍晚六時前來取回儲物櫃內的衣物,以便進行清潔消毒。公會在通告中透露該名「中招」職員最後上班日為上月二十八日。

公會早於上月十六日已有首名公會秘書處職員初步確診,並通知成員於翌日早上八時至中午十二時立即取回存放在更衣室儲物櫃內一切物件。之後公會秘書處便會關閉。 

記者徐曉伊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