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名民主派人士前年因「35+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當中只有14人獲准保釋侯訊,控方正申請將案件交付至高等法院審訊,進行了5次提訊日。其中余慧明去年還押4個多月後,7月底獲高等法院法官杜麗冰批准保釋。余慧明昨日於沙田被捕,被國安處指違反保釋條件,即2月初作出有合理理由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今午被解往西九龍裁判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兼裁判官羅德泉聽畢雙方陳詞後,信納余慧明違反了保釋條件,故撤銷其擔保,須還柙候訊,余慧明放棄8天保釋覆核權利。羅官另拒絕放寬保釋程序報道限制。
杜官去年批准余慧明保釋,保釋條件包括10萬元現金擔保、5萬元丈夫人事擔保、不准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星期到警署報到、午夜12點至6點宵禁令。另外余慧明在保釋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構成違反國安法的言論;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作出任何可構成違反國安法的行為;不論政府或非政府舉行的任何選舉,除投票外不得直接或間接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任何級別的選舉;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聯絡任何外國官員、議員、任何級別議員成員,或其他服務於以上人員的人。
案中獲准保釋的其餘 13名被告包括楊雪盈、林景楠、呂智恆、劉偉聰、黃碧雲、鄭達鴻、柯耀林、彭卓棋、何啟明、施德來、李予信、陳志全及黃子悅。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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