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內地知名藝人、頂級主播近年紛紛因逃稅被追繳巨額稅款。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建議研判明星巨額逃稅是否入刑,推動稅收徵收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常態化。不少網友表態支持。
對於藝人偷逃稅,沈春耀建議嚴格執行有關法律規定,對於稅款、罰款金額巨大,是否適用刑法有關首次查處並及時補繳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條款,加強研判。
「北京頭條」官博對此發出投票,近300名網民參與,其中280多人選擇支持。有網友表示,「超過一定金額的逃稅都應該入刑」。不過有網友指,「應該是任何人巨額逃稅都應該入刑」。
按照國家現在的刑法規定,如果首次被查到有巨額逃稅的,只要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便會免除刑事責任。去年內地明星鄭爽被查出來前2年逃稅4,000多萬(人民幣,下同,約4,800萬港元)、少繳稅款2,000多萬(約2,400萬港元),經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近3億元(約3.6億港元)。同一年,有「帶貨一姐」之稱的薇婭偷逃稅款6.4億元(約7.68億港元),其他少繳稅款6,000萬元(約7,200萬港元),依法追繳其稅款、加收滯納金並罰款共計13.4億元(約16.08億港元)。兩人都沒有被追究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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