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轄下的聯合科學委員會昨日(12日)聯同行政長官專家顧問團進行網上會議,討論曾感染新冠肺炎的人士及兒童接種新冠疫苗的安排,並於今日(13日)發表更新的暫擬共識建議。

聯合科學委員會聯同專家顧問團討論有關曾感染新冠肺炎人士接種克爾來福及復必泰疫苗的安排,包括不同年齡組別及免疫力弱的人士。經考慮本地情況、海外經驗、世界衞生組織的建議,以及參考早前有關接種隨後劑次間距的建議後,聯合科學委員會聯同專家顧問團就所需接種的疫苗劑數和間距作出建議,詳情表列於附件。

簡單而言,免疫功能正常的人士如在受感染前已接種兩劑或以上的克爾來福或復必泰疫苗,康復後無須再次接種。未完成接種兩劑疫苗的人士,則可按其年齡及感染前曾接種的劑數,在康復後接種最多兩劑。

欲接種復必泰疫苗的5至17歲兒童及青少年,專家建議他們於康復後接種最多一劑,但可容許有個別需要者(例如到海外留學)在知情同意下於康復後接種第二劑復必泰疫苗。專家建議免疫力弱人士於康復後要接種額外劑次的疫苗,而間距亦一般較免疫功能正常人士為短。專家們不反對在出現大規模爆發時,以縮短疫苗間距的方式加速為本地安老院舍的院友接種疫苗。

會議上,專家亦重新審視有關12歲以下兒童接種第三劑新冠疫苗的安排。聯合科學委員會聯同專家顧問團認為,成人及合資格兒童在接種兩劑復必泰疫苗或三劑克爾來福疫苗後可視為完成基本疫苗接種。按照此原則,專家建議3至11歲兒童於接種第二劑克爾來福疫苗最少三個月後接種第三劑克爾來福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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