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宣布由3月21日上午八時起,已接種兩劑新冠疫苗的18歲至59歲人士可透過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的網上預約系統(https://booking.covidvaccine.gov.hk/forms/),預約於接種第二劑疫苗三個月後接種第三劑疫苗。網上預約系統同時會開放予12歲或以上的免疫力弱人士,預約在接種第三劑疫苗後相隔三個月接種額外一劑,即第四劑疫苗。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轄下的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和新發現及動物傳染病科學委員會聯同行政長官專家顧問團早前建議,縮短一般人士接種新冠疫苗相隔的時間,並強烈建議已接種兩劑科興克爾來福或復星/BioNTech復必泰疫苗的成年人於接種第二劑三個月後盡快接種第三劑復必泰疫苗。在現時優先安排下,長者和青少年已可以分別於接種第二劑疫苗三個月和五個月後接種第三劑疫苗。
因應上述最新專家建議,受感染前未完成接種兩劑或以上疫苗的康復者,可以在康復最少三個月後,攜同康復紀錄,包括出院文件、由政府或獲衞生署認可計劃承認的認可私營醫務化驗所發出的陽性核酸檢測短訊/電子/紙本紀錄、衞生署2019冠狀病毒快速抗原測試陽性結果人士申報系統的成功申報短訊/電子紀錄、衞生署發出的隔離令或其他由政府或醫院管理局發出的的康復紀錄,到各疫苗接種地點接種疫苗。快速抗原測試陽性結果的相片並不能作為有效的康復紀錄。政府正根據最新專家建議及預約人士在電腦系統的康復紀錄提升預約系統,稍後可以進一步便利康復者於網上進行預約。
至於安老院舍的康復院友,如果他們之前未曾接種,他們康復後一個月可以接種第一劑,之後最快一個月可以接種第二劑;如果他們之前已經接種第一劑,其後感染,康復之後三個月可以接種另外一劑。提供外展接種服務的醫療團隊會根據暫擬共識建議作出相應安排。至於免疫力弱人士,他們於康復後可帶同相關的醫生證明文件到指定的接種地點,以確認符合接種疫苗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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