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國慶日當日,2名男子涉嫌在黃大仙點燃及扯落20支掛在路面上的國旗,同被控一項侮辱國旗罪。33歲裝修工人今天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警誡下稱自己飲醉酒,「一時貪玩」才犯案,他須還柙至4月28日判刑。50歲無業漢則暫時毋需答辯,辯方替他申請於同日再訊,以待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期間保釋。裁判官鍾明新拒批其保釋,被告保留8日覆核權,將於4月1日處理。
被告盧景揚(50歲,報稱無業)和盧蔚浚(33歲,裝修工人)被控於2021年10月1日,在九龍塘橫頭磡邨宏安樓外富美街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或玷污的方式侮辱20支國旗。
案情指,九龍東潮人聯會國慶前夕於涉案馬路兩旁各懸掛10支國旗,直至當日清晨6時許,部分國旗已被扯落及焚燒。警方接報後到場,發現18支遺落在地上,其中15支有焚燒過的痕跡,餘下兩支仍然懸掛的國旗亦有焚燒痕跡。附近閉路電視及行車儀拍得涉案經過。被告在11月5日被捕,警誡下承認自己「一時貪玩」,他另在錄影會面中表示看到有人燒國旗後感到「有興趣」,故此跟隨犯案。控方於庭上指,涉案國旗價值3990元,要求被告向九龍東潮人聯會賠償一半。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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