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表示,由今年11日至318日,共接獲157宗收集僱員健康狀況資料查詢,因此發出相關指引。指引要求僱主只應收集必要個人資料、不應收集與工作場所防疫無關個人資料等。

公署指,就收集及使用僱員個人資料發出實用指引,包括僱主不應收集與在工作場所預防或控制新冠病毒無關或不必要的個人資料,在大部分情況下,收集僱員之家庭成員的健康狀況資料,例如疫苗接種紀錄,可被視為不必要或不相稱;收集個人資料亦應保持最少量,並提供收集個人資料聲明。僱主亦應保障僱員提供資料,不被他人查詢,並在達到收集資料目的後銷毀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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