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人大周四通過修訂後的《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下稱條例),允許已生育3個子女的夫妻,雙方戶籍和居住地均在邊境縣的,可以再生育1胎子女。條例同時新增了產檢假、育兒假,好讓孕婦及丈夫可以享有更多保障。

內媒指出,近年來,廣西邊境人口出生率持續走低,個別地方甚至出現了負增長,為充實邊境地區人口,《條例》做出前述規定。條例制定差異化的產假獎勵措施,新增了產前檢查陪護假和育兒假,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生育假期以外,一孩增加產假60日,二孩增加產假70日,三孩增加產假80日。

條例提到,女方懷孕期間,男方享受產前檢查陪護假5日,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25日;夫妻雙方在子女03周歲期間,每年分別累計享受育兒假10日,假期期間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其工作單位不得扣減。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女職工,若產假期滿後撫育嬰兒出現困難的,可自行提出不超過12個月的哺乳假,若經僱主同意,哺乳假期間的工資、津貼、補貼按照總額的80%核發,而哺乳假不影響晉級、工資調整和工齡計算。

此外,廣西還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職工發放育兒補貼,採取有利於照顧嬰幼兒的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擔機制等,支持家庭生育、養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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