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大陸委員會主委邱太三表示,陸委會正在研討是否修「港澳條例」防堵大陸挖角人才;至於如何加強港澳赴台投資審查,邱太三說,會與經濟部等相關部會討論「精進作為」。

台灣傳媒指,根據台灣的「港澳條例」第31條,香港或澳門居民、機構等在台投資,批准用外國人投資規定,若投資事業未達10%股權,可依據「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辦理,不須經投審會審查,易成為陸資繞道赴台投資的捷徑。在台灣政府推動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國安法」以圍堵陸資之際,部分人士認為應該同步修改「港澳條例」防堵相關行為。

有民進黨籍立委23日在立法院援引調查局數據,2010年12月至今,已偵辦33宗大陸惡意挖角案例,涉嫌挖角人才高達近600人。而33家涉案的陸企中,有11家是包含港資在內的僑外資公司。

對此邱太三表示,當年因港、澳的歷史特殊性,所以比照外資處理,但現在因應狀況改變,對於是否修例陸委會也在做相關的檢討,也在跟經濟部等部會做初步討論。對於如何加強防範陸資違法赴台,邱太三強調,還不斷在檢討修正,修例茲事體大,但是港澳赴台投資的部分,會再跟經濟部精進作為。

陸委會23日指出,對於港澳居民赴台投資,政府相關機關均依法審核、把關,並追蹤最終受益人是否存在陸資等因素,以強化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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