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行新一輪消費券計劃,向合資格市民發放總額10,000元的消費券。第一階段是先在下月向已成功登記2021年消費券計劃的合資格市民發放5,000元消費券,合資格市民會在新一輪消費券計劃第二階段推出時獲分期發放餘額。

市民對於今次的消費券可能仍有疑問,以下則整理出相關的常見問題。

1. 甚麼人士符合資格可先獲發放 5,000 元消費券?
答 :成功登記 2021 年消費券計劃的合資格市民,無論選用了那一款儲值支付工具收取消費券,均可經同一個儲值支付工具帳戶在 4 月自動獲發相關消費券。

2. 合資格市民是否需要再次登記?
答: 當局會根據上一輪消費券計劃的登記資料,將 5,000 元消費券直接發放到合資格市民已登記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內。如市民已登記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仍然有效,便毋須辦理任何手續。

3. 如市民沒有登記 2021 年消費券計劃,可否領取新一輪消費券?
答: 沒有登記 2021 年消費券計劃的合資格市民,可在新一輪消費券計劃(第二階段)推出時進行登記。詳情會於稍後公布。

4. 若合資格人士沒有在去年登記上一輪登記消費券計劃,現時能否補辦登記以領取已發放的消費券?
答: 上一輪消費券計劃的登記期已完結。未有登記上一輪消費券的市民,將不會獲補發相關消費券。合資格市民可在新一輪消費券計劃(第二階段)推出時進行登記,成功登記後可按有關發放時間表分期收取新一輪消費券計劃下發放的 10,000 元消費券。

5. 用八達通收取消費券的市民是否需已拍卡全數領取所有在上一輪消費券計劃下發放的消費券?
答: 市民是否已拍卡全數領取所有 2021 年消費券計劃發放的消費券並不影響政府在新一輪消費券計劃(第一階段)下在 4 月向他們發放 4,000 元消費券的安排。

6. 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人士可否受惠?因疫情暫時未能回港人士可否受惠?
答: 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的受惠人,若他們於去年已成功登記消費券計劃,而其登記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並無失效(包括沒有退回或遺失有關八達通卡),便毋須辦理任何手續,可直接透過該帳戶收取有關消費券。與去年的安排一樣,他們除了可在回港期間於本地商戶使用消費券外,亦可在內地利用消費券光顧本港商戶的網店。

7. 若在外地居住或海外在囚人士可否受惠?
答: 在外地居住或海外在囚的人士,若已於去年成功登記消費券計劃,而其登記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並無失效(包括沒有退回或遺失有關八達通卡),便毋須辦理任何手續,可直接透過該帳戶收取相關消費券。

8. 有特別需要的登記人可否繼續透過其代理人代領有關消費券?可否轉換有關代理人?
答: 如有關登記人是現時社會福利署(社署)的受委人制度下領取綜援或公共福利金款項的受助人,其代理人為受社署署長委任作為監護人/受委人/代理人的「獲授權代表」,會根據社署的最新資料,向其「獲授權代表」發放新一輪消費券計劃下的消費券,有關登記人或其監護人/受委人/代理人毋須重新登記。

9.  合資格人士若已去世,是否仍會獲發有關消費券?
答: 若成功登記 2021 年消費券計劃的市民已去世,將不會獲發有關消費券,其家人亦不能代為領取。

10.消費券是否分期發放?時間表為何?
答:使用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或 WeChat Pay HK 收取消費券的市民,會收到一張 5,000 元的消費券。有關消費券的有效期至今年10月31日。

使用八達通的市民,可在 4 月獲發放 4,000 元的消費券。當其「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達到 4,000 元,便可在達標後下個月 16 日(最早 6 月 16 日;最遲 11 月 16日)開始拍卡領取餘下 1,000 元消費券。領取兩期消費券期限均為 12 月 31 日。

●八達通發放消費券日期詳情如下:
第一期(4,000元):下月
第二期(1,000元)(須符合「合資格消費」總額的規定):
2022年6月16日(於2022年5月31日或之前「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不少於4,000元);

2022年7月16日(於2022年6月30日或之前「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不少於4,000元);

2022年8月16日(於2022年7月31日或之前「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不少於4,000元);

2022年9月16日(於2022年8月31日或之前「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不少於4,000元);

2022年10月16日(於2022年9月30日或之前「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不少於4,000元);

2022年11月16日(於2022年10月31日或之前「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不少於4,000元)
 

11. 新一輪發放的消費券的適用範圍為何?
答: 新一輪發放的消費券的適用範圍與上一輪消費券一樣,適用於接受支付寶香港、八達通、Tap & Go「拍住賞」及 WeChat Pay HK 作付款方式的本地零售、餐飲和服務業商戶的實體及網上店舖。

12. 以三款電子錢包收取的新一輪消費券是否仍然有使用時限?
答: 因應疫情的情況,當局已訂立較上一輪消費券計劃更長的使用期限,所有在新一輪消費券計劃(第一階段)透過三款電子錢包於 4 月發放的 5,000 元消費券,使用限期為 10 月 31 日。

13. 使用八達通領取消費券的市民,是否仍需要計算其「合資格消費」總額?
答: 因應八達通使用的技術與其他電子錢包不同,會沿用上一輪消費券計劃的安排,向使用八達通卡收取消費券的市民加入「合資格消費」的要求,以確保消費券用於本地商戶。在新一輪消費券計劃(第一階段)下,有關市民的「合資格消費」達 4,000 元,便可最早於 6 月 16 日及最遲於 11 月 16 日獲發放第二期 1,000 元消費券。

14. 市民可否更改儲值支付工具收取新一輪消費券?
答: 為了能盡快發放,在新一輪消費券計劃(第一階段)下,市民必須使用已登記 2021 年消費券計劃的儲值支付工具收取消費券。如有關帳戶已失效、註銷或遺失,市民亦只可改以同一儲值支付工具的另一個帳戶收取有關消費券。市民如希望轉換儲值支付工具收取消費券,可於新一輪消費券計劃(第二階段)接受登記時作出更改。與 2021 年消費券計劃的安排一樣,同一個儲值支付工具帳戶不可被多於一名登記人登記作領取消費券之用。

15. 如未能確定用於登記 2021 年消費券計劃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是否仍然有效該怎辦?
答: 一般來說,即使一段時間沒有使用,市民如無主動取消其儲值支付工具帳戶(例如將八達通卡退回),該帳戶應仍然有效。如有疑問,市民可致電有關的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熱線,確定其用於登記 2021 年消費券計劃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是否仍然有效。

16. 如市民已註銷了領取上一輪消費券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遺失了八達通卡,或其帳戶已失效,該怎辦?
答: 使用支付寶香港、Tap&Go「拍住賞」或 WeChat Pay HK 領取上一輪消費券的市民如已移除有關手機應用程式,或已註銷其電子錢包帳戶,可先嘗試重新下載相關手機應用程式或啟動該舊有帳戶。如不成功,市民需以同一款儲值支付工具開設新帳戶以領取新一輪消費券計劃(第一階段)發放的消費券。
使用八達通卡領取上一輪消費券的市民,如該八達通卡已遺失或失效,則需準備另一張八達通卡領取相關消費券。

17. 消費券計劃下使用八達通的登記人,可否轉為使用樂悠卡收取有關消費券?
答: 使用八達通登記上一輪消費券計劃的市民,如其八達通帳戶仍然有效,便毋須特意更改以其他八達通卡收取新一輪發放的消費券。相關市民亦須注意,他們如成功更改其消費券計劃的登記紀錄,八達通卡公司會即時註銷其舊帳戶(即其舊有八達通卡將會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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