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今日通報,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公安部前副部長兼中共中央政法委委員、前司法部長傅政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決定給予傅政華開除黨籍處分,並進行立案審查調查。通報指控及措辭均十分嚴重,指出傅政華「從未真正忠誠於黨和人民」,「參加公安部前副部長孫力軍政治團夥」、長期結交多名「政治騙子」。

中紀委國家監委通報指出,傅政華完全背棄理想信念,「從未真正忠誠於黨和人民,徹底喪失黨性原則」,毫無四個意識,背離兩個維護,政治野心極度膨脹,政治品行極為卑劣,投機鑽營,利令智昏,為達到個人政治目的不擇手段。

通報指,傅政華參加公安部前副部長孫力軍政治團夥,拉幫結派,結黨營私;在重大問題上弄虛作假、欺瞞中央,危害黨的集中統一,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長期結交多名「政治騙子」,造成惡劣影響,長期違規領用和攜帶槍枝,形成嚴重安全隱患。

通報續指,傅政華對紀法毫無敬畏,執法犯法,徇私枉法,擅權專斷,恣意妄為,造成嚴重惡劣政治後果;長期搞迷信活動,對抗組織審查,「特權思想極為嚴重,生活奢靡享樂,長期違規佔用多套住房、辦公用房和多輛公車供個人及家庭享受」。

通報又稱,傅政華長期安排多名公職、現役人員為個人及家人提供服務,頻繁接受高檔宴請和旅遊安排;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嚴重破壞政法隊伍政治生態;貪婪腐化,大搞權錢交易,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傅政華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十九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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