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翁日前懷疑捲入騙案,指接獲一名自稱內地執法人員的人來電,指他在內地干犯刑事罪行,要求向指定戶口轉帳。翌日一名18歲青年更上門自稱香港警察,繼而展示一張委任證,六旬翁終在監看下轉帳43萬至其他戶口。涉案18歲被告被控一項串謀以虛騙手段獲得財產罪及一項冒充公職人員罪,今天被押解往觀塘裁判法院提堂。他暫時毋需答辯,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案件押後至7月6日再訊,期間被告准以2萬元保釋,其父親再交出人事擔保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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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為應屆文憑試考生
被告羅琛朗為應屆中學文憑試考生,被控於2022年3月28日至3月30日之間,在香港與兩名不知名男子串謀以欺騙手段,即虛假地表示男子呂成渝於內地涉及洗黑錢案件,要求對方將銀行戶口的所有存款轉去兩個不知名的戶口內,否則他的資產會被凍結,從而不誠實地取得他434,000元,意圖永久地剝奪上述資產。他另被控於同年3月28日,在將軍澳康城路1號領都1座某單位假冒公職人員,即香港警務處的警員。
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但提出更嚴苛條件,辯方表示願意遵從,不過透露被告正在應考文憑試,申請他每周只須報到一次。主任裁判官錢禮聽罷陳詞後批准其以2萬元保釋,但認為每周向警署報到2次較合適,被告另不得離港、交出旅遊證件及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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