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劏房租務管制的《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已在1月生效,但社會有聲音不滿當局未有設立起始租金。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今日(6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表示,預計明年第一季回顧條例時,可按照收集得來的數據分析,再判斷是否設立起始租金。

另外,陳帆又提到自劏房租管條例生效至今,差餉估價署成立組負責執法,直至上月底共接獲超過2,100宗涉及劏房租務的查詢。

工聯會議員吳秋北在會議上又提到,香港在疫情下設立很多隔離中心,政府應善用,將其提供予巿民作居住用途。陳帆回應指政府有心理準備,隔離設施在完善配套後可長期使用,在完成其抗疫使命後可以用作協助不適切居所住戶。惟隔離設施欠缺部分設備,都需要改裝後才可讓市民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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