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提出發展北部都會區等項目,以解決長遠土地短缺。有立法會議員關注政府會否引用《收回土地條例》發展有關項目,發展局局長黃偉綸回應指,預計未來數年為不同發展項目收回的土地將高達700公頃,當中位處元朗及北區的項目佔大部分,包括元朗南發展區約150公頃、古洞北及粉嶺北新發展區餘下階段約110公頃、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其餘階段約310公頃等,及多個公營房屋項目。

黃偉綸表示,上述數字尚未計及新界北發展,即包括新田/落馬洲發展樞紐、新界北新市鎮和文錦渡、及《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內的新土地發展建議;由於這些項目仍須進行研究,各項具體細節,包括規劃用途、實施安排及收地範圍等有待確定。

被問及會否考慮修訂丁屋政策,合併丁權發展「丁廈」,黃偉綸指,發展「丁廈」的建議將大幅改動小型屋宇政策,從土地使用及發展角度,本來規劃作低層、低密度屋宇發展的土地,未必適合用作發展高層、高密度樓宇發展,任何改變土地用途的建議必須透過技術研究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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