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擔任主席的金融領導委員會今天舉行第18次會議。

會上,委員聽取了有關深化香港與深圳和前海金融合作的最新發展。隨着《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畫綱要》和《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前海方案》)分別於2019年2月和2021年9月出台,政府一直與內地相關單位緊密聯繫,從資金、服務和專業等三大範疇推動兩地的聯通和合作。委員期望政府及金融監管機構繼續善用香港「一國兩制」的獨特優勢,把握大灣區發展和《前海方案》帶來的機遇,促進香港金融業界的進一步發展,同時為國家金融市場的改革開放作出貢獻。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亦向委員介紹有關修訂《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的立法建議,包括建立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建立貴重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的兩級註冊制度;以及作出該條例下的雜項技術修訂。委員相信透過相關的法例修訂,香港可繼續履行作為財務行動特別組織成員的責任,從而更好維護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以及提升香港作為虛擬資產服務平台的競爭力。

此外,委員亦聽取了政府就提升香港作為家族辦公室樞紐吸引力的措施,包括為家族辦公室締造良好的營商環境、釐清家族辦公室申領牌照的責任、以及就單一家族辦公室在香港管理的合資格家族投資管理實體提供的稅務寬免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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