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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去年底開始對市區出沒的野豬採取捕滅措施,引發外界爭議。環境局回覆立法會特別財委會的書面提問指,漁護署由去年11月12日公布捕滅野豬措施至今年2月共採取34次行動,人道處理66頭在市區及民居附近造成滋擾或對公眾構成潛在危險的野豬。該署收到的投訴或求助個案亦增約百宗,傷人個案亦升6倍至29宗。

捕滅最多的一次是首次在南區深灣道的行動。資料圖片
捕滅最多的一次是首次在南區深灣道的行動。資料圖片

至於根據漁護署網站資料,截至今年3月18日為止署方共採取37次行動,被人道毀滅野豬增至73隻,其中以在南區深灣道採取的首次行動一次處理野豬數目最多,合共7隻;另署方3次行動未能成功捕獲野豬,地點均包括南灣泳灘。

至於管理野豬工作的人手則維持32人,開支預算增加至1,910萬元,較上年度增加約7.3%,漁護署預計新一個年度管理野豬工作的總開支將會維持約1,9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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