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近日接獲市民報案,指一輛私家車於3月19日下午約4時10分,駛經大嶼山嶼南道往大澳方向塘福村20號對開斑馬線時,懷疑未有收慢停車及逆線行駛,並且在一名過路中的兒童旁邊近距離駛過,事件中沒有人受傷。

大嶼山警區交通隊接手調查後,鎖定一名姓韓55歲男司機,涉嫌「危險駕駛」被捕,並於稍後向他作出檢控。

近日大量市民於假日到鄉郊區域戶外郊遊,警方提醒駕駛人士必須小心並專注駕駛。警方重申,上述罔顧法紀的危險駕駛行為,會對行人及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嚴重安全風險。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3年及罰款25,000元。如屬首次被定罪,可被停牌至少6個月;再被定罪,則可被停牌至少2年,另外須強制修習駕駛改進課程及記違例駕駛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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