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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潤啤酒(00291)旗下華潤雪花啤酒聊城有限公司(簡稱華潤聊城)因外排廢水化學需氧量超標, 被山東省聊城市生態環境局罰款24萬元(人民幣,下同)。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2年1月17日,華潤聊城外排廢水化學需氧量濃度為591mg/L,超過排污許可證規定的濃度以及《啤酒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9821-2005)表1中化學需氧量最高允許排放濃度不高於500mg/L的要求,超標0.182倍。2022年1月18日,山東省聊城市環境信息與監控中心出具了《污染源自動監測數據超標認定報告》。

處罰書截圖
處罰書截圖

據悉,華潤聊城很快提出申辯,稱高濃度有機廢水可作為優質的污水處理原料。外排廢水超標屬於偶發性的,未造成影響,違法情節輕微並立即改正。華潤屬於中央企業上市公司,如果出現處罰將嚴重影響集團運行,且十幾年來從來沒有出現外排廢水超標現象,屬於初犯。特申請免予處罰或減輕處罰。

聊城市當局稱申辯理由不成立,不予採納。不過,由於華潤聊城主動進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處罰金額由30萬元減為24萬元。(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