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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一名婆婆做出傳統的美食,媳婦拿到網上出售,沒想到被舉報為「三無產品」,法院二審判決其退還貨款並給予顧客十倍賠償,賠償金額近5萬元(人民幣,下同)。媳婦王女士對此覺得十分委屈,事件曝光後也引發網民熱議,很多人認為這樣的賠償不近人情,也不太合理。律師認為,散裝食品也要有標籤,否則會被認定為三無產品,要承擔法律責任。

王女士表示,她來自重慶忠縣馬灌白高村,奶奶雖然沒有上過學,但很會做泡菜、黃荊麥醬、渣海椒、風豆豉、臘肉、香腸等當地各種農村美食。王女士跟著奶奶做這些美食,大約在四五年前,她開起了「毛媽媽土特產經營部」網店,和奶奶及丈夫一起專門賣這些自製的風味美食,頗受歡迎。一開始,「毛媽媽」的產品以泡菜之類為主,去年他們增加了粉蒸肉等傳統扣碗類產品。

王女士拍片求助。
王女士拍片求助。

三無產品被判十倍賠償

王女士說,去年7月,居住在重慶市江北區的黑龍江男子邵某向她訂購了150份扣碗類產品,包括粉蒸肉、扣肉、風豆豉回鍋肉各50份,總價4500元,說是單位團購。來了筆大生意,王女士很高興,因為是現做現賣,她讓對方等了幾天。不久,王女士將150份扣碗做好後用真空包裝發貨,但包裝上沒有任何標識,她沒想到這給她引來巨大的麻煩。

邵某收到貨後,將收貨過程全程拍攝下來,指出上述貨物包裝均無產品名稱、生產時間、生產經營者名稱和地址、保質期等標識,是「三無產品」。隨後,邵某起訴至法院,要求王女士退還貨款4499.16元並賠償44991.6元。

去年9月,王女士收到法院通知,其後法院一審認定被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條「食品經營者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以及生產經營者名稱、地址、聯繫方式等內容」的規定,因此,屬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支持邵某以上訴求。

一審判決後,王女士上訴,但二審依然維持原判。加上案件受理費,王女士家一共要掏5萬餘元。

王女士家的粉蒸肉。
王女士家的粉蒸肉。

懷疑對方是職業打假人

在上訴中,王女士一家曾提出,邵某的購買行為存在牟利目的,因此不應支持十倍懲罰性賠償的請求,但法院未採信上訴意見。王女士表示:「邵某2019年就盯著我了,後來還混入了我們的會員群。那個扣碗,他也是一開始買3份,還說好吃,後來一次買150份,然後就直接到法院起訴。」王女士還發現邵某此前有過多宗類似案例,她懷疑對方是「職業打假人」。

湖北好律律師事務所陳亮律師表示,「職業打假人的身份不影響索賠的合法性,只要索賠金額不超過法律規定的標準,通過訴訟要求賠償並不違法。只有以曝光等方式危害商家聲譽相威脅,索要遠高於法律規定標準的金額,才有可能構成敲詐勒索。」

王女士說:「本來利潤就比較薄,敗訴後家人知道後很心疼和難過。」王女士的奶奶也哭著說:「太難受了,我們一家人這麼辛苦。」在網上,不少網民對一家人的遭遇表示同情,購買「毛媽媽」的食品表示支持。王女士:「這個事情對我來說也是一次教訓。希望千千萬萬做食品的朋友,一定要重視這個標籤問題,免得被職業打假人盯上吃啞巴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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