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已與緬甸政府完成商討,將認可緬甸發出的疫苗接種紀錄,作為曾於海外地區逗留的抵港人士認可疫苗紀錄。相關安排將由星期三(27日)凌晨零時起實施。

由星期三凌晨零時起,持有由緬甸相關主管當局發出並符合指定格式疫苗接種紀錄的人士,可從海外地區登機來港。有關旅客所接種的疫苗必須為列於政府「就指明用途認可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列表」上的疫苗。

此外,政府早前宣布接受歐盟新冠數碼通行證機制下認可的疫苗接種紀錄,作為從海外地區登機來港所要求的認可疫苗接種紀錄。

歐盟最近宣布在該機制下,認可由哥倫比亞和馬來西亞發出的疫苗接種紀錄等同歐盟成員國發出的疫苗接種紀錄。政府在此之前已與哥倫比亞和馬來西亞達成認可安排,因此,持有由該兩個地區相關主管當局發出疫苗接種紀錄的乘客,可繼續按既定機制從海外地區登機來港。

政府會繼續與其他地區就疫苗接種紀錄認可安排進行商討。當政府與這些地區陸續達成認可安排後,將更新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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