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歲機場三跑工程前主管向4名工人訛稱需要從日薪中「回水」予公司,私下接收非法回佣近4萬元,以協助對方獲分判商聘用。他被控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及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等4罪,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3罪罪成,還押至5月6日求情及判刑,以候索取背景報告。
暫委裁判官曾慶東指,被告與涉案工人僅有工作關係,沒有金錢瓜葛,對方沒理由無緣無故向他付錢,推論他收取利益以讓工人獲公司繼續聘用。被告自辯時雖稱遭人誣陷,但未提出證據。他在審訊時對其有無權力影響工人受聘支吾以對,在多番追問下才承認公司會根據其意見決定工人的去留,裁定他非誠實可靠。
就身為代理人串謀接受利益罪,曾官指工人疑隱瞞交付回佣予被告時有其他人在場,認為他不可靠,故裁定被告罪脫。
被告鄧浩然被控2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1項身為代理人串謀接受利益罪及1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案發於2020年7月至2021年1月,被告為時任職德鑄工程有限公司的「工頭」,德鑄為三跑項目的分判商,負責招聘建築工人進行各類工程,而招聘主要靠建築工人介紹。被告期間直接或間接地介紹4名已獲豁免起訴的控方證人以日薪1850元到三跑地盤工作,並向各人指須在日薪中「回水」200元給他轉交公司。4人相信如不「回水」便會遭公司解僱,分別向被告支付600至21700港元不等的回佣,後來向公司職員查詢後才得悉公司從未要求工人回佣。
法庭記者:陳曉欣
更多新冠疫情資訊請到以下專頁瀏覽:(按此)
立即下載|全新《星島頭條》APP: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