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疫情緩和,莘莘學子終於陸續復課,重啟正常的校園生活。每當迎來新開始,我們往往會訂立不少目標。當我們驀然回首,也許會發現「目標」或「理想」說得響亮,為我們帶來不少憧憬;然而,當時間久了,我們便會發現已筋疲力竭,最後可能已在追夢中途放棄。數算每個落空了的「目標清單」,我們心裏不免會有點唏噓,同時也會害怕再訂立新的目標,以免「重蹈覆轍」。可是,訂立目標有助我們找到努力的方向,讓我們的生命更有動力及更充實,所以與其逃避,倒不如嘗試訂立具體而可實踐的目標,讓孩子在成長和學習中更易獲得成就感,從而提升學習動機。

學者George T. Doran於上世紀八十年代提出「SMART原則」,指出五大訂立目標的原則,讓企業以至個人能循序漸進達到目標。根據這套理論,一個好的目標必須具有五個重要元素:具體、明確(Specific)、可量度(Measurable)、可達成(Achievable)、相關(Relevant)和有時間限制(Time-bound)。

筆者認為,就提升孩子的學習動機而言,當中不可或缺的便是「可達成」原則。有些孩子為了激勵自己,一開始會將目標訂得很高(如在多個科目考第一、每天要溫習多個課題等),但這樣往往會忽略了自己的負荷程度,最後很易以失敗作結。如遇上的挫敗太多,有些孩子甚至對自己失去信心,不再努力追求學習。因此,目標必須是依據孩子的能力,以及考慮環境、時間等實際因素而訂立;否則,即使目標訂得再高,也只是徒勞無功。以「提升英文科成績」為例,我們可先訂立難度較低的目標(如每星期串五至十個生字、以三個月時間提升五至十分等),讓孩子先建立自我效能感,增添信心應對未來的挑戰,然後在達成目標後,才與他們討論會否進一步訂立更高的目標。

我們相信,每一位孩子也有學習的潛能——由牙牙學語,到口齒伶俐;由只懂爬行,到懂跑懂跳。作為他們的同行者,我們只要就着他們的步伐去訂立目標,必定能學有所成,在他們有興趣的領域上取得滿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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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欄由香港青年協會家長全動網社工及嘉賓輪流執筆,與讀者分享親職教育經驗;本文作者為黃筠媛姑娘。

文章刊於《星島日報》2022年4月26日教育版專欄「親子同路」,原文標題為〈觸得到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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