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保險公司前區域經理,控告她提交虛假入息證明,誇大入息總額逾150萬元以詐騙該公司向她提供較優厚薪酬福利,涉「握手費」逾86萬元。被告今日(28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法官葉佐文將案件押後至5月12日判刑。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劉潔兒,61歲,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友邦保險)前區域經理,被裁定一項欺詐罪名成立,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
案情透露,友邦保險為鼓勵有經驗的保險代理人入職,會在招聘時向他們提供包括「握手費」在內的多種薪酬福利。「握手費」按新入職者過去24個月入息證明結單上所示的入息計算。
被告於2015年6月獲邀加盟友邦保險。她向友邦保險提交於2013年6月至2015年5月期間,任職另一間保險公司時的佣金帳戶結單以計算「握手費」。
有關佣金帳戶結單顯示,被告上述期間入息總額據報約220萬元。友邦保險因而核准向被告批出一筆逾86萬元的「握手費」,並於2015年8月當她加盟友邦保險時向其發放該筆款項。
惟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於上述期間的入息總額為約65萬元,只可享有「握手費」約10萬元。被告誇大入息總額逾150萬元,從而多獲「握手費」76萬元。
若友邦保險知悉被告的佣金帳戶結單為虛假,便不會聘用被告。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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