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發表新一篇網誌,並提到從盛德街及靠背壟道兩個項目可見,解散合作社是推展重建公務員建屋合作社樓宇試點項目的關鍵,將總結經驗,以規劃並向政府建議,日後處理其他重建公務員建屋合作社樓宇的方向。

韋志成表示,局方啟動兩個位於九龍城區的重建公務員建屋合作社試點項目,當中的盛德街/馬頭涌道試點項目的進度較快,直至上月底,項目涉及155個業權中,超過9成物業業主已接納市建局的收購建議。盛德街試點項目的推展過程順利,關鍵是該項目內全部合作社,在市建局提出收購前已完成散社程序,讓社員能以業主身份考慮和接受收購建議。

局方促成政府以合作社舊樓的「現有用途土地價值」作為評估合資格個案補地價金額的基礎,涉及的金額大幅減少4成甚至5成。市建局在試點項目中,亦首設「劃一補地價呎價」安排,並協調政府相關政策局減免印花稅及行政費。市建局在提供現金補償外,亦為業主提供彈性的重置方案。雖然盛德街項目的進度較快,仍有9個單位的業權尚未成功收購,涉及複雜的個案尚待處理,例如部份合作社單位的原社員過世後,後人仍未辦好遺產繼承手續。市建局會與有關住戶再作深入溝通,了解家庭實際情況。如果他們表明有意接受收購,會視乎個案的情況作彈性處理。

他又指,盛德街項目能推展順利,為另一個試點項目、靠背壟道項目的前社員提供務實的參考。靠背壟道項目涉及28個合作社,其中仍有9個合作社未解散。他指,根據現行規管合作社樓宇轉讓業權的機制,合作社需最少取得75%的社員同意,才可申請解散。由於一般合作社只涉及約10個單位,只要有3至4個少數個別社員不同意散社,或有關社員身處海外而無法聯絡和講解,便可能因未達致散社門檻而無法作議決。合作社未能解散,不單影響同一合作社內其他渴望取回業主身份以考慮收購建議的社員,更會影響整個靠背壟道項目的規劃和收購安排。靠背壟道項目共有約460個單位,當中屬於未散社的合作社樓宇單位,佔單位總數4成。團隊仍以最大的努力,協助靠背壟道項目社員散社。他續指,從盛德街及靠背壟道兩個項目可見,解散合作社是推展重建公務員建屋合作社樓宇試點項目的關鍵,將總結試點項目的經驗,並深入研究西灣河「市區更新需求先導調查」有關公務員合作社樓宇社員意見所得的啟示,以規劃並向政府建議,日後處理其他重建公務員建屋合作社樓宇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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